高级会计师资格参评人员:
2017年度高级会计师(含正高)职称评审工作已结束,评审通过人员(名单附后)凭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批复文件和评审表。
1.省级单位评审通过人员,从5月9日起,在省财政厅会计服务大厅领取批复文件(每单位1份)、评审表(每人2份)、职称评审证书存档表(1份)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1本)。
地址:西安市南四府街49号,电话:(029)68939150。
2.通过省人才交流中心报送材料的评审通过人员,在省人才交流中心领取批复文件、评审表(每人2份)、职称评审证书存档表(1份)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1本)。领取时间以省人才交流中心通知为准。
地址:翠华路1819号,电话:(029)85261572。
3.市、县级单位评审通过人员,从5月21日起,在市级财政部门领取评审表(每人2份)、职称评审证书存档表(1份)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1本)。在市级人社部门领取批复文件,领取时间以市级人社部门的通知为准。
陕西省财政厅会计处
2018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