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陕西省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方案》,我厅制定了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和中介机构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审批2项会计行政审批事项的“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加快营造会计服务行业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实施方案明确,在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和我省有条件的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级新区范围内,开展会计行政审批事项“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各试点区域按照“五个一批”中“提高审批的透明度和可预期性”的改革要求、具体内容、办理标准、监管责任、公开途径等,不断优化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和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的办事流程,明确办理时限,推进标准化管理和网上办理,以最大程度减少审批的自由裁量权,实现办理过程公开透明、办理结果有预期。同时各试点区域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动网上办理,加快推进信息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