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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征求《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来源:[] 发布时间:[2018年01月20日 10:42] 点击:[ ]

陕财办会函﹝2018﹞4号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韩城市财政局,省属各企业,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完善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提高财务报告质量和会计信息透明度,保持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持续趋同,财政部近期草拟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修订)(征求意见稿)》。请你单位组织征求意见并形成书面材料,于2018年2月14日前将意见反馈我厅。以上征求意见稿请到陕西会计网(http://snkj.sf.gov.cn)下载。

联系人:李海燕  马龙

联系电话:029-68936404

电子邮箱:LHYSXKJC@163.com

陕西省财政厅

2018年1月19日

上一条:关于领回2017年度陕西省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参评材料的通知
下一条:陕西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2017年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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