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提出,要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也要求紧紧围绕建设美丽中国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省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上提出了“三强一富一美”的总目标,市委三次党代会也提出了建设绿色现代、开放和谐、文明宜居的幸福商洛的目标。去年以来,全国各地频频发生雾霭事件给全民敲响了警钟,我们商洛地区有着优越的生态自然条件,如何把我们天蓝、水清、山绿、地洁的优美环境继续保持下去,让群众永远生活在一个美好健康的环境中,是我们人大代表应该考虑的一个问题。
近几年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开展以来,农村村容村貌和基础设施得到了极大改善,继续完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机制,积极发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的作用,坚持不懈地支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为美丽乡村建设提供持久有效助力。
1、科学编制规划,构建标准体系。鼓励和引导基层乡镇立足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新型城镇化发展方向,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地编制美丽乡村建设规划,量力而行,尽力而为,有计划有步骤地分年度实施。要着力构建标准体系,强化建设、管理、维护、服务及评价各环节标准实施与监督,实现可持续发展。
2、加大资金投入整合,鼓励多元化投入。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和现有资金整合力度,统筹安排各项涉农建设性资金,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共同投入,形成“农民筹资筹劳、政府财政奖补、部门投入整合、集体经济补充、社会捐赠赞助”的多元化投入格局。
3、健全财政奖补机制,加强资金使用管理。继续完善以奖代补的一事一议机制,现有专项资金分配使用应更多地运用一事一议机制,建立职责明晰、合理分担、运转高效的项目后续管护机制,调动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方面的积极性,搞好自我服务、自我管理。
4、深化农村综合改革,释放农村发展活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是一项系统工程和长期艰巨的任务,需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统筹协调。要继续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努力破解城乡二元结构,释放农村发展活力与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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