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市财政局共承办市人大四届一次会议代表建议16件,其中主办4件,协办12件。按期办结率、与代表面商率、代表满意率均达到了100%。4个主办件的情况是:
1、邓大海代表提出的“关于县级财政资金存款存放与金融机构信贷市场份额相匹配的建议”(第8号)。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7〕76号)文件精神,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遵循“依法合规、公正透明、安全优先、科学评估、权责统一”的原则,制定科学的评分指标和评分标准,对金融机构进行综合考评,并通过竞争性方式,选择金融机构存放财政资金。在评分指标上,主要包括金融机构的经营状况、服务水平、利率水平等。在政策设计上,侧重于财政资金存放的“安全性”和支付结算的“时效性”。按照国家现行政策,建立财政性对公存款与金融机构信贷市场份额相匹配的制度,时机尚不成熟。这一意见,我们与邓大海代表多次进行了沟通,邓大海代表表示理解和支持。
2、宋承林代表提出的“关于设立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机构的建议”(第241号)。完善财政涉农资金管理机制,加大涉农资金整合力度,集中财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2020年实现整体脱贫目标,是全市各级财政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2017年以来,我市各级财政部门紧紧聚焦“八个一批”和“六个精准”要求,发挥资金服务保障功能,进一步加大了涉农资金整合力度。通过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形成了“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脱贫投入新格局。宋承林代表提出的“成立涉农资金整合工作办公室,增加编制和人员,并赋予一定的工作职能”的建议,我们认为及时必要,适合目前资金整合工作的要求,我局正在积极向相关部门汇报争取,力争早日成立涉农资金整合工作办公室。这一意见,我们与宋承林代表多次进行了沟通,宋承林代表表示满意。
3、周云岳代表提出的“关于全面建立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机制的建议”( 279号)。长期以来,市财政局十分重视全市公共文化事业的繁荣发展,在财政基础差、底子薄的情况下,我市各级财政不断加大对文化事业的投入。从2015年起,市财政在编制预算时,每年都足额预算了购买公共文化服务资金,建立了资金保障机制。2016年全市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较上年增长10.09%, 2017年全市预算安排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较上年增长1.7%。下一步,我们将积极配合市文广新局推进市级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督促县区财政部门建立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机制,进一步加大财政对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投入力度。这一意见,我们与周云岳代表多次进行了沟通,周云岳代表表示满意。
4、陈飞鹏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洛河新型工业园区发展的建议”(308号)。近年来,我局十分重视工业园区建设,着力提高园区水平,发挥工业园区优势,从2015年至今,已拨付专项资金450万元用于洛河新型工业园区建设。同时,市财政除了保障市级相关支出外,还承担了各县区(包括工业园区)部分民生类项目市级配套资金。按照现行的财政体制,目前调整工业集中区税收分成政策的条件暂时还不成熟。这一意见,我们与陈飞鹏代表多次进行了沟通,陈飞鹏代表表示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