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商洛财政信息网
办事指南
当前位置: 首页>>办事指南>>正文

www.77365.com车辆调拨、报废、处置备案一次性告知单

来源:[] 发布时间:[2015年05月06日 10:08] 点击:[ ]

www.77365.com

车辆调拨、报废、处置备案一次性告知单

 

一、办理事项名称:车辆调拨、报废、处置备案

二、办理科室或单位:政府采购管理科

三、法规政策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办发[2011]2号)、《中共商洛市委办公室、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洛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编制、购置、更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商办字[2005]57号)

四、受理条件:经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审批同意调拨、报废、处置车辆。

五、办理程序:1、申办单位持相关材料到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登记备案并更新《车辆编制证》信息。2、属调拨车辆的,⑴、申办单位到市财政局领取并填制《车辆转户申请表》(以下简称《转户表》)。⑵、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对《转户表》签注意见并加盖公章。⑶、申办单位持《转户表》及其他资料到市公安交警车辆管理部门办理车辆过户手续。⑷、申办单位持《车辆编制证》和《机动车辆行驶证》到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登记备案。

六、需提交相关材料清单:《车辆编制证》和财政部门出具的资产调拨、报废、处置批复文件及附件(如报废回收发票、车辆处置转让协议等)。

七、承诺办理时限:累计1个工作日。

八、收费标准及缴费方式:免费办理。

九、办公地点:商洛市商州区工农路12号财政局综合楼1113号。

十、业务经办人及联系电话:

业务经办人:管娜莉         联系电话:09142382193

十一、监督投诉电话:2312639

上一条:www.77365.com会计核算中心会计核算业务一次性告知单
下一条:www.77365.com公务用车购置审批一次性告知单

关闭

 

相关文章:
读取内容中,请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