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财预【2016】143号)、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部门预算公开的通知》(陕财办预[2018]5号)以及中共商洛市委办公室、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和规范“三公”经费公开工作的通知》(商办发〔2014〕10号)精神,全面推进和规范我市预决算公开工作,促进阳光财政、透明政府建设,现将2018年市本级“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公开如下:
2018年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用公共财政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2680万元,其中:出国(境)费预算5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5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接待费预算1176万元。与2017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因公出国(境)费”,因事项特殊且数额较小,难以预测,继续和上年一样在年初专项中预留50万元,以实际发生数执行。近年来公务用车购置费年初不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按照2015年市级机关公车制度改革车辆处置及管理实施办法规定,划拨机关事务局管理的88辆车按每车每年5.8万元标准预算列支;市本级保留公务用车以及未参加公务用车改革的单位继续在单位综合公用经费定额之外单独编列,按单位编制内实有车辆数预算,和上年预算标准一样。“公务接待费”列分档定额标准综合公用预算的其中数,和上年预算标准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