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市政府办公室《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的通知》(商政办函[2014]6号)要求,现将我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概述
201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市政府信息办的指导和关心下,根据《条例》规定和要求,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作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学习,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认真组织学习《条例》,要求全体同志特别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一步提高贯彻执《条例》的自觉性,对要求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准确的予以公开,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健全工作机制。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指定专人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并在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指定专人作为信息公开联络员,制定《www.77365.com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办法》,对信息公开时限、公开的内容、信息报审程序、报审依据、信息发布、信息备案、申请办理、登记归档等作出规定,并严格执行。同时,根据本部门特点,制定完善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措施,明确实施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形式、公开程序,以及信息更新的责任科室、更新周期、更新方式等,努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
三是不断拓宽政务公开载体。我局政务公开主要通过财政门户网站、财政信息、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等方式进行。实现公众网上查询,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通过财政门户网站设立政务公开栏目、投诉邮箱和举报电话等方式,不断满足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需求。畅通政务公开投诉监督电话(0914-2312636)及时受理社会各界投诉。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3年,我局在“商洛财政信息网”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4条。其中:主动公开财政工作动态类信息167条,约占78%;通知公告类信息25条,约占11.7%;政策法规类信息20条,约占9.3%;、人事任免类信息2条,约占1%。
(二)主动公开内容
按照《条例》要求,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我局均及时向社会公布,主要有以下内容:
1、各项行政审批、财政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各项收费和罚没款的收缴、财务“收支两条线”管理政策和制度落实等情况;
2、各类工作制度、工作纪律、办事依据、办事要求、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办事人员的责任和办事结果等事项;
3、年度工作计划、目标及各项工作措施、实施方案和工作进展等情况事项;
4、工作职能、岗位职责、法定权限及其调整、变动情况;
5、领导干部的分工、职责和廉洁自律承诺等情况;
6、每季度工作重点和半年、全年工作总结;
7、每月单位财务收支情况;
8、工作人员晋升、聘用、交流、考核、奖惩等事项;
9、局机关政府采购和工程项目招投标及建设情况;
10、应急管理方面的情况;
11、干部群众关心的其他重要事项。
(三)主动公开渠道
“商洛财政信息网”是我局对外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平台。网站设置了机构介绍、政务公开、走进财政、财政热点、财政法规、财政动态等栏目,并开设个人工资查询、车辆维修管理、政府采购信息、商洛会计网等子栏目,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办事服务、互动交流的方式。
另外,咨询服务也是我局向公众提供信息的重要途径。我们通过咨询电话、传真、电子邮件、QQ群等各类渠道,为公众提供及时的个性化信息服务。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3年我局没有接到依申请公开的事项。
(五)咨询、投诉处理情况
2013年我局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咨询、投诉事项。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3年,我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目前我局未收取任何相关费用。
四、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是个别局属单位和科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还不到位,还不够重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能及时总结、分析工作经验和存在问题,工作计划性不够;二政府信息公开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内容不全面,不按时限要求及时公布等现象;三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社会知晓度还不高。
五、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一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宣传。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的宣传,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让更多的人了解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提高群众参与意识,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继续重点推进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加强专业性及公众关注度高的规范性文件、重大决定等文件配套解读材料编写工作,并探索相应的工作机制,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与网上办事和电子政务工作的结合。三是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结合全市电子政务平台建设,建设好财政门户网站,办好财政信息,多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为群众办事提供更加便利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