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77365.com关于做好新版代理记账机构证书换发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财政局、市直各代理记账机构:
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新版代理记账许可证书样式及有关要求的通知》(财会﹝2016﹞8号),旧版代理记账证书将于2017年7月1日起作废。根据省上要求,代理记账许可证书已重新印制,现将对原来的旧版证书进行更换,现就新版证书换发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县(区)财政部门应当高度重视代理记账证书换发工作,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督促本县区代理记账机构按时完成证书的换发工作。
二、各代理记账机构请登陆全国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系统(http://dljz.mof.gov.cn),填写公司信息及换证申请,于2017年6月20日前完成,填写代理记账机构基本情况表,将旧版证书交回市财政局,换发新版证书,逾期不换发证书者,将不予年鉴,并注销代理记账资格。
三、各县(区)财政代理记账管理机构要认真开展代理记账机构新版证书换发工作。新版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由省财政厅按照财政部规定样式统一印制,各市(区)财政局根据需要向省财政厅申领,各县区财政局代理记账管理机构根据代理记账公司工商注册权限申批代理记账资格,登陆全国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系统(http://dljz.mof.gov.cn),对辖区内的代理记账机构进行年鉴和换证申批工作,证书统一由市财政局发放。
四、各县(区)财政部门于2017年6月25日前,核对汇总本地区代理记账机构年度备案情况,并向市财政局报送本县区代理记账行业情况的综合报告,报告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代理记账机构年度报备审查情况汇总表(附件3);
(二)代理记账机构基本信息汇总表(附件4);
(三)新版代理记账机构证书换发情况;
(四)代理记账机构后置审批改革情况意见建议;
(五)加强代理记账机构事中、事后监管的举措;
(六)本县区存在问题和意见建议等。
本通知涉及的相关附表样式可以从陕西会计网(http://snkj.sf.gov.cn)下载。
联系人:马伟 电话:2310987
附件:1. 代理记账机构基本情况表
2. 代理记账机构许可证书申领表
3. 代理记账机构年度报备审查情况汇总表
4. 代理记账机构基本信息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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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