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财办会函﹝2017﹞4号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韩城市财政局,各省属企业,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了深入贯彻实施企业会计准则,解决会计准则执行中的问题,实现会计准则的持续趋同与等效,财政部起草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9-12号(征求意见稿)。现转发给你们,请组织征求意见,并于2017年2月10日前将意见反馈我厅。
联系人:李海燕
联系电话:029-68936404
电子邮箱:LHYSXKJC@163.com
附件: 1.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9号(征求意见稿)
2.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0号(征求意见稿)
3.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1号(征求意见稿)
4.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2号(征求意见稿)
陕西省财政厅
2017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