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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征求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9-12号(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来源:[] 发布时间:[2017年02月04日 08:42] 点击:[ ]

陕财办会函﹝2017﹞4号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韩城市财政局,各省属企业,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了深入贯彻实施企业会计准则,解决会计准则执行中的问题,实现会计准则的持续趋同与等效,财政部起草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9-12号(征求意见稿)。现转发给你们,请组织征求意见,并于2017年2月10日前将意见反馈我厅。

联系人:李海燕

联系电话:029-68936404

电子邮箱:LHYSXKJC@163.com

附件: 1.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9号(征求意见稿)

2.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0号(征求意见稿)

3.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1号(征求意见稿)

4.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2号(征求意见稿)

 

 

陕西省财政厅

2017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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