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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中介机构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审批“证照分离”改革落实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8年04月25日 11:15] 点击:[ ]

陕财办会﹝2018﹞25号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管委会:

为贯彻落实《陕西省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方案》(陕政发﹝2017﹞55号),我们制定了《中介机构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审批“证照分离”改革落实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注:相关资料请在陕西会计网下载

陕西省财政厅

2018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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