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商洛财政信息网
网上服务大厅
更多>>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更多>>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
更多>>查询业务
制度规范
当前位置: 首页>>会计管理>>制度规范>>正文

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与《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处理规定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8年02月05日 10:49] 点击:[ ]

财会〔2018〕3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财会〔2017〕25号)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为了确保新旧制度顺利衔接、平稳过渡,促进新制度的有效贯彻实施,我部制定了《<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与<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与<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注:相关表格请到http://snkj.sf.gov.cn/kjw/gztz/45105.jhtml下载

                                                                      财 政 部

2018年2月1日

上一条: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电网经营行业》的通知
下一条: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废止会计从业资格管理相关文件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