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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8年01月02日 10:11] 点击:[ ]

财会〔2017〕30号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有关中央管理企业:

为解决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财务报告编制中的实际问题,规范企业财务报表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针对2017年施行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的相关规定,我部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现予印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本通知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金融企业应当根据金融企业经营活动的性质和要求,比照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调整。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

财 政 部

2017年12月25日

上一条: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启用“2016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填报软件”的紧急通知
下一条: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电网经营行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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