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财办会函﹝2017﹞1号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韩城市财政局,省级有关单位:
为了加快推进政府会计改革,建立健全政府会计准则体系,根据《国务院关于批转财政部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63号)和《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78号),财政部起草了《政府会计准则第XX号—政府储备物资(征求意见稿)》及说明。现转发给你们,请组织征求意见,并于2017年1月16日前将意见反馈我厅。
联系人:马龙
联系电话:029-68936404
电子邮箱:LHYSXKJC@163.com
以上征求意见稿请到陕西会计网(http://snkj.sf.gov.cn)下载。
陕西省财政厅
2017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