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驻局纪检组(组长)监督责任清单,现作如下承诺:
一、主动履职尽责,积极组织协调财政党风廉政建设任务落实。在年初召开的全市财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上,全面总结上年安排当年任务举措,明确财政党风廉政建设年度任务、惩防体系建设和专项治理、源头治理责任;
二、主动开展监督,形成工作合力。全面监督市委政府和市纪委工作部署在市直财政系统的贯彻落实情况,监督《责任书》落实并定期开展调研、研判,及时向局党组及时通报情况、向市纪委及时报告重大事项或重点领域和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的治理和查处情况。
三、主动执纪问责,落实肃纪“四种形态”。针对市直财政系统干部队伍实际和财政资金管理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作风纪律巡察,及时发现问题线索,对“三难”、“四风”和发生在群众身上的腐败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公开通报曝光,以儆效尤。
以上承诺,愿接受上级组织和广大财政干部监督,接受年终检查考核和评估研判;践诺情况将定期如实报告或通报。
承诺人:中共商洛市纪委驻财政局纪检组(签章)
承诺人代表(驻财政局纪检组长签名):王相阳
承诺日期:2016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