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中省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农村综合改革的方针政策,起草农村综合改革规划、方案和政策措施;
2、研究提出完善乡镇财政职能以及建立健全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的意见;
3、研究制订化解乡村债务的措施,组织开展化解乡村债务工作;
4、负责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有关工作;
5、负责全市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6、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减轻农民负担监管等工作;
7、承办组织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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