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科工作职责
1、研究提出全市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和中长期财政规划的建议;
2、研究提出财政预算分配政策和预算管理改革的建议;提出增收节支和平衡财政收支的政策措施与建议;
3、编制年度全市财政预决算草案和年度市本级预决算方案;
4、汇总审核市本级部门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支出标准和定额;
5、承担市本级部门预算审核、批复和调整工作,统一办理预算追加事宜;
6、负责财政指标管理和财政体制结算工作;
7、负责对县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工作,指导市以下各级财政预算管理工作;
8、执行罚没收入政策,承办具体事项;
9、承担与市人大财经委员会的有关联络事宜;负责与财政审计有关的工作;
10、承担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