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关于会计从业资格证 |
| 发言人帐号 | 匿名 |
| 留言日期 | 2018-05-21 |
| 联系人姓名 | 贺毅涛 |
| 联系方式 | 商洛市商州区州城路 |
| 固定电话 | 0914-2368061 |
| 留言人Email | 271792856@qq.com |
| 留言人单位 | 商洛公路管理局工程队 |
| 性别 | 男 |
|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成 |
| 发言内容 | 会计从业资格证2018年还要继续教育吗? |
| 回复内容 |
你好!按照新修订的《会计法》要求,会计从业资格证从2017年予以取消,原有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作为个人能力水平证明继续有效,从2018年起不再对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持有人进行继续教育。 但从事会计人员(持证人和非持证人)要在陕西会计网进行会计人员信用信息登记,纳入会计人员管理,对登记的会计人员进行继续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