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商洛财政信息网
意见征集
当前位置: 首页>>公众互动>>意见征集>>正文

关于征求《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修订)(征求意见稿)》等三项准则意见的函

来源:[财政部网站] 发布时间:[2016年08月06日 07:00] 点击:[ ]

财办会[2016]3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办公厅(室),有关单位: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完善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规范企业会计行为,提高财务报告质量和会计信息透明度,保持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持续趋同,我们于近期对《企业会计准则第22——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金融资产转移》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4——套期保值》进行了修订,草拟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修订)(征求意见稿)》、《企业会计准则第23——金融资产转移(修订)(征求意见稿)》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4——套期会计(修订)(征求意见稿)》。现印发给你们,请组织征求意见,并于20161011日之前将意见反馈至财政部会计司。

   

  各准则项目联系方式:

  1.《企业会计准则第22——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修订)(征求意见稿)》:

  联 系 人:  财政部会计司准则一处    冷冰

  联系电话:  010-68553016 

  通讯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3   100820

  电子邮箱:  lengbing@mof.gov.cn

   

  2.《企业会计准则第23——金融资产转移(修订)(征求意见稿)》:

  联 系 人:  财政部会计司准则一处    赵金光

  联系电话:  010-68552089 

  通讯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3   100820

  电子邮箱:  zhaojinguang@mof.gov.cn

   

  3.《企业会计准则第24——套期会计(修订)(征求意见稿)》:

  联 系 人:  财政部会计司准则一处    戎越

  联系电话:  010-68552899 

  通讯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3   100820

  电子邮箱:  rongyue@mof.gov.cn

 

附件:1.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修订)(征求意见稿)

      2.《企业会计准则第22——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修订)(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3.企业会计准则第23——金融资产转移(修订)(征求意见稿)

      4.《企业会计准则第23——金融资产转移(修订)(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5.企业会计准则第24——套期会计(修订)(征求意见稿)

      6.《企业会计准则第24——套期会计(修订)(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财政部办公厅

201681

  


下一条:关于征求《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关闭

 

相关文章:
读取内容中,请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