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四届人大常委会
第5次会议文件(7)
商洛市人民政府
关于2017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2017年12月5日在商洛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
www.77365.com局长 刘仲林
尊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17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2017年收入预算调整情况
(一)收入预算调整的背景
近期,财政部先后紧急下发了《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财政收入管理的通知》和《财政部关于对地方财政收入有关情况进行核查的通知》,就规范财政收入核算、强化收入预算监督、做实财政收入和严禁虚增财政收入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明确具体的要求。为了贯彻落实财政部文件精神,省财政厅紧急召开会议,对相关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并下发了《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财政收入管理提高财政收入质量的通知》,同时组成专项检查组对非税收入情况进行了检查。中省文件和会议主要精神有:
1、落实收入预算从约束性转向预期性,各地不得设置与财政收入规模或增幅挂钩的考核指标。
2、建立一般性转移支付与非税收入挂钩机制,非税收入规模较大或增长较快时,相应调减转移支付。全省全年非税收入比重控制在25%以下,从11月17日起一切非税收入停止入库,并将非税占比作为省委“追赶超越”点评的一项重要指标进行考核。
3、规范收入管理,提高收入质量。加大对财政收入异常增长地区的监督检查力度,严格按规定对虚增财政收入行为进行查处和问责。对规范财政收入明确提出了八个“不得”:不得脱离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设定收入目标;不得向下级财政部门或征收部门(单位)下达收入指标;不得将学校学生缴费、医院医疗服务收入等事业单位的事业收入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经营性收入缴入一般公共预算;不得将国有土地出让收入等政府性基金收入缴入一般公共预算;不得将按规定属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的国有企业利润、股息、股利、产权转让收入等缴入一般公共预算;不得将财政资金拨付给企事业单位,再由这些单位以各种税费、国有企业利润收入、国有资产处置收入等名义缴入国库,虚增财政收入;不得采取与融资平台公司等进行虚假交易的方式增加税收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等;不得向外地企业承诺在本地缴税可按缴纳税额的一定比例给予税收返还或减免。
4、省财政厅要求在今年全省财政收入情况较好的形势下,非税收入占比较高的商洛市和安康市可以通过调减今年的收入预算挤干收入水分,做实财政收入。省厅要求我市2017年非税收入比重降至41%,达到这一目标,全年财政收入考核将得到收入质量考核分数的满分1分(省上财政指标考核总分5分,其中收入任务2分、支出任务2分、非税占比1分),省财政厅在安排2018年省对市县激励性转移支付资金时给予奖励,否则将扣减2018年转移支付增量的50%。
5、省财政厅同时要求对检查中发现的虚增财政收入行为必须整改到位,否则将严格追责。
(二)1-10月份我市财政收入完成情况和全年预计
1-10月份,全市地方财政收入完成25.5亿元,完成年度任务的89.5%,其中非税收入14.1亿元,完成全年任务的121.45%,占地方财政收入比重高达55.4%,是全省唯一一个高于50%的市,高出全省平均水平27.4个百分点,高出省财政厅要求将全市非税比重降到41%的目标14.4个百分点。财政收入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全年税收短收已成定局。1-10月份,地方财政收入中税收收入完成11.4亿元,短进度15.9个百分点,短收2.69亿元。经预测,全年税收收入最大可能完成13.2亿元,短全年任务3.69亿元,其中国税完成6.7亿元,超任务0.95亿元,地税完成6.5亿元,短任务4.64亿元。二是财政收入质量差。1-10月份,全市非税收入占地方财政收入比重高达55.4%,其中市级50.3%,要完成全年收入任务,非税收入必须完成15.3亿元,全年非税收入占比将高达53.69%。即使从现在起非税收入一分不入,已入库的非税收入也占全年收入的49.47%,远远高于省考目标和省财政厅要求,考核将不能得到收入质量考核分值,不仅减少上级对我市的一般性转移支付,而且对以后年度财政收入任务的确定和考核指标的落实造成影响。
(三)建议适度调整今年的收入预算
根据中省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建议我市调减地方公共财政收入预算6.8亿元,其中市级5000万元。主要是调减财政部门征收的非税收入任务,挤干收入水分。调整后我市地方一般公共财政收入预算为21.7亿元,其中市级4.01亿元。
二、2017年市本级支出预算调整情况
今年初,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7年市本级一般公共财政支出预算为143792万元。 8月份,市四届人大常委员第三次会议批准增加市本级地方政府债券收支预算11.6亿元。这样,市级支出预算调整为259792万元。根据市本级重点工作和实际支出需要,本次提请追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633万元,主要项目安排如下:
1、人员支出2212万元。主要项目有:(1)提高目标责任考核奖励标准633.4万元;(2)市直公安系统加班补贴提标466.83万元;(3)商洛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读商洛职业技术学院补助资金421.64;(4)提高司法体制改革员额制薪酬制度绩效资金407.55万元;(5)环卫工人和交通协勤协警社会保险缴费171.29万元;(6)市中级法院司法救助66.8万元;(7)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年初预算缺口21.7万元;(8)市看守所在押人员伙食标准提高6.12万元;(9)公益性岗位春节慰问12万元;(10)援藏干部补助5万元。
2、专项经费5621万元。主要项目有:(1)公安信息技侦达标建设500万元;(2)公安大数据合成作战指挥平台建设资金450万元;(3)消防能力建设“提振计划”市级配套450万元;(4)市广播电视台台网设备及播出系统更新改造400万元;(5)市委宣传部网络安全管理与舆情引导处置指挥平台建设300万元;(6)市住建局2015年度全市城市工作先进集体及重点镇建设先进奖励300万元;(7)市文广局参加第十一届中国艺术节系列文化活动经费217万元;(8)避灾生态移民搬迁市级配套210万元;(9)市委机要局密码通信装备升级改造196万元;(10)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场馆建设前期工作经费160万元;(11)市公安局刑事技术建设资金150万元、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网租赁费150万元;(12)其他2138万元。
3、预计12月份的专项支出追加800万元左右。主要用于落实民生政策配套、突发维稳事件及部分单位运转困难补助等。
本次追加的财政支出和调减收入形成的财力缺口主要通过争取上级转移支付7000万元和政府性基金调入6633万元予以解决。本次调整后,市本级全年支出预算为268425万元。
三、收支平衡情况
通过上述预算调整后,市本级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40100万元,加上地方政府债券收入116000万元、转移性收入105692万元、调入资金6633万元,收入合计为268425万元。市本级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68425万元,收支相等,符合平衡预算的原则。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