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政财函〔2017〕15号
各委托记账单位:
为了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按照《会计法》的要求,明确会计主体责任,强化预算单位财务管理,切实推进依法理财。经市财政局党组研究决定,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将逐步退出代理记账服务,由预算单位自行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现就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自2017年起,利用1-2年时间,将在市会计核算中心代理记账的单位分期分批退出,逐步取消代理记账模式,建立起由预算单位自行开展财务管理、独立进行会计核算机制,达到与《会计法》等财经法规的要求相一致,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统筹规划、平稳有序的原则。借鉴前期会计账务退出试点的经验,统筹兼顾,平稳过度,做到退出后财务管理有人抓,会计核算有人管。
(二)坚持退出与服务相结合。市会计核算中心要充分发挥会计人员技术优势,积极为预算单位进行退出前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做好后续衔接和跟踪服务工作。
三、退出范围和方法
(一)退出范围:2017年6月底前退出市级社会团体及各主管部门的下属单位。其他自愿实行自主核算的单位可随时退出。其余单位在2018年底前退出。
(二)退出方法:
1、账务移交基准日为2017年3月31日。
2、按照相关规定,填写《会计账务移交清册》和《会计档案移交清册》等资料,完善移交手续。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成立完善市级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刘仲林任组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振录,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王相阳任副组长,唐爱兰、王晓峰、刘君霞、王玉均、王秀莲、王恩厚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会计核算中心,王秀莲兼任办公室主任,王恩厚任副主任,抽调贺少波、贾雯、陈建民到办公室工作,具体负责日常工作事务。
(二)集中培训。由市会计核算中心做好对退出单位财务人员财会基本理论知识的学习培训工作,做到退出前后衔接无误,保障会计核算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实行分工包抓负责制。市会计核算中心现有岗位人员职责不变,安排专门人员为单位会计核算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确保单位财务人员能够独立完成整个会计核算流程,履行会计核算岗位职责。
(四)做好跟踪服务。在市会计核算中心设立业务服务电话(2330215,2338521),及时提供技术咨询服务,确保后续工作有序进行。
(五)市财政局信息中心做好退出单位财务软件的安装及其相关服务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2017年退出代理记账单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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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月7日